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社区矫正、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会议精神,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法》《人民调解法》学习宣传,推动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精准化发展,提升司法行政干部业务能力,11月15日,长武县司法局组织召开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工作业务培训会。省司法厅技术工程师、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科长、长武县各街道、乡镇司法所全体干部(含借调抽调人员)、部分社会工作者、昭仁街道办各社区调委会人民调解员、亭口驿社区人民调解员及局社区矫正中心、促法科全体干部共6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我所张骞、刘佳晨两位律师受邀参加,负责《民法典》及《人民调解法》部分的讲解培训。本次会议由长武县司法局党组领导郭文筠与尚婷主持。
会上,长武县司法局党组领导郭文筠着重强调了本次会议对于今后行政司法工作规范化、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工作规范化的重要性,他表示,促进基层行政司法工作规范化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依法治国在基层的重要举措,希望与会人员能够仔细听、认真学习,将本次培训学习到的知识运用到日后的工作当中。
在随后的会议上我所刘佳晨律师与张骞律师分别为参会人员进行了《生活中的民法典》以及《基层法律知识培训——人民调解培训》。刘佳晨律师就基层群众普遍存在的一些民法问题展开讲解。培训内容涉及人民群众较为关心的交通事故纠纷、劳务工伤纠纷、劳动争议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以及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等问题。刘佳晨律师通过以案释法、深入浅出的为参会人员讲解了在基层实践中出现纠纷如何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的做法。
张骞律师针对我国现有法律对于调解制度的法律规定进行了讲解。对于法院作出的调解、行政机关作出的调解与人民调解委员会做出的调解有何区别对比做出区分,为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我国当前法治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向人民调解员进行说明。随后向调解员讲解了在调解过程中如何制作调解书,做好归档工作。
此次培训内容详实,加强了与各社区居委会的衔接沟通,提高了参会人员的思想认识,强化了社区矫正工作业务规范和技能,加深了对调解工作的理解,增强了工作责任感和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信心。会后参训人员纷纷表示将以此次学习培训为新的起点、新的动力,加满油、把稳舵、鼓足劲,认真学习,深入思考,确保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和奋发有为的工作作风,推进人民调解和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我所将就社区矫正律师服务工作做好进一步规划,持续、主动地承担化解社会矛盾的责任,积极开展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发挥律师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作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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