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工资怎么算?

2025-03-21| 发布者: admin| 查看: |

Q:什么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Q:工伤期间单位可以少发工资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对此作了明确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1、“原工资福利待遇”包括哪些内容?

一般来说,原工资按照职工受伤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包括奖金、津贴、补贴等所有工资性收入。但对于加班工资是否计入在内,各地存在不同规定,需结合个案判断。

2、工资标准的上下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Q:员工病假期间,用人单位如何支付工资?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规定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案例

◉ 基本案情

王某受雇于2021年3月份到原告处干活,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约定王某工资,于2021年4月从高处落下受伤,经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银川市兴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书参照2021年度公布的上年度社平工资的60%确定王某月工资为5091.35元(8486.58元×60%),裁决原告向王某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1644.3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12009.7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89607.76元、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评残前生活费共计51960.25元。原告认为该裁决书认定王某月工资为5091.35元于法无据,更与客观事实不符,应按照原告其他员工工伤保险缴费基数3103元计算王某各项工伤待遇。

◉ 裁判结果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所受的伤害符合工伤保险待遇条件,原告未给王某缴纳工伤保险,应当依据《工伤保险条例》项下的赔偿项目向王某予以赔偿。银川市兴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因此,仲裁裁决由原告按照5091.35元(8486.58元×60%)王某月工资符合法律规定,应予确认。

◉ 法官提醒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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